Monday, May 21, 2007

□ 幫槍

幫槍這種事,說穿了,就是因為爽而已

沒有特別想要學什麼或是從裡面獲得什麼

單純的覺得該去幫個忙然後就去了

昨天切了十幾個小時的桌子和小人

小到不行的小槍,but so what..?

爽就好

真要賦予這件事一點比較沈重的意義的話

大概就是阿德上次說到的那句

「I believe I should pay my due.」

但是這篇文章的分類還是在Ligh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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