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November 08, 2005

█ 形式

A3傳單
其實,只是簡單玩個圖層混和而已,單純形式的操作,沒有什麼意義,只是看起來漂亮而已。

很久以前我開始做平面設計的時候就告訴自己,東西放到海報上要跟活動主體產生關連,有時候換的方向想,那是一種構思的路徑。

有些海報我很喜歡,因為一張海報真的就做出了活動所傳達的感覺,不只是看起來漂亮顯眼而已,漂亮顯眼只是基本,海報或傳單總是是要用來廣告的。

這張,其實沒有很喜歡...

平面設計,用心做可以做十幾個小時,如果只是玩玩形式的話兩三個小時也是一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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